今天(23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以及海南省相关负责人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海南自贸港封关将于今年12月18日正式启动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昌林在发布会上表示,关于海南自贸港封关的具体时间,经党中央批准,定于2025年12月18日正式启动。在12月18日这一天启动封关运作,具有重要象征意义,也是向世界展示我国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开放的决心和信心。
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已初步建立
2020年6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正式发布以来,一批标志性、引领性创新举措已推出,自贸港政策制度体系初步建立:
人流、物流、资金流和数据流四类要素进出更为便利。
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三大领域加快开放。
企业和个人两方面的税收优惠力度持续加大。
以海南自贸港法这一专门法律为基础的法治保障不断完善。
“‘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
王昌林表示,全岛封关运作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标志性工程,是进一步扩大开放的重要举措,具有里程碑意义。
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运作将实施以“‘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制度:
“一线”放开,就是将海南自贸港与我国关境外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作为“一线”,实施一系列自由便利进出举措;
“二线”管住,就是将海南自贸港与内地之间作为“二线”,针对“一线”放开的内容实施精准管理;
岛内自由,就是在海南自贸港内,各类要素可以相对自由流通。
货物“零关税”政策更优惠
按照总体方案关于“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贸港政策制度体系”的要求,结合海南发展实际,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制定了现阶段的封关政策措施,具体可以概括为“四个更加”:
一是实施更加优惠的货物“零关税”政策。“一线”进口的“零关税”商品税目比例将由21%提高至74%,在岛内享惠主体之间可以免进口税收流通,加工增值达到30%的可免关税销往内地。
二是实施更加宽松的贸易管理措施。
三是实施更加便利的通行措施。
四是实施更加高效精准的监管模式。
封关后到海南出差、旅游等不需要额外办理证件
王昌林表示,封关后,海南与国际的往来将更加顺畅自由,与内地的联系将保持便捷高效。大家到海南出差、旅游等,都和现在一样,不需要额外办理证件。
监制丨郑弘
制片人丨张奇斌
编辑丨胡月
(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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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分组审议最高法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时,与会人员就提出,“行政诉讼法要求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但实际上这条形同虚设,并没有落到实处。建议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虽然法律作出了规定,但诉讼活动中出庭的往往都是代理律师或者一般工作人员。民告官,但是见不到官,这不利于矛盾纠纷的解决。司法实践中,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有强烈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出庭,又不说明理由,影响了法律的权威性。”